按照《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興安盟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興署辦發〔2018〕58號)文件要求,內蒙古興安盟市場監管系統持續深化鹽業體制改革,加強食用鹽質量安全監管,妥善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和遺留問題,鞏固改革成果,確保大局穩定。
興安盟市場監管系統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健全執法檢查機制,加強重點時段、重要部位的重點檢查,不斷規范食鹽市場秩序。
興安盟市場監管局召開了全盟食鹽市場經營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會議,黨組書記劉亞光作了專項整治的動員講話。會后聯合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門全面檢查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第三方食鹽配送單位、重點抽查農貿批發市場、食鹽零售網點(大型超市)和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以及餐飲服務場所。截至目前,共檢查食鹽批發企業6家,零售單位542家,食堂、餐飲服務單位4家,食品加工用鹽單位6家,抽檢食鹽10批次,發現問題企業發現16家,已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區局特食處年初工作安排和盟委(擴大)會議要求,印發了《2020年興安盟市場監管局食鹽整治方案》,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食鹽專項整治工作。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查處假冒偽劣、工業鹽等非食用鹽、銷售不符合自治區標準加碘鹽、以非食用鹽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非法經營行為。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按照“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全盟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1637余人次,檢查食鹽批發企業15家次,零售企業3431家次,飯店、食堂、食品加工等企業797家次,立案3起,罰沒款7萬元。
興安盟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姜艷麗就如何加強我盟食鹽安全監管工作與盟工信局分管領導和具體科室工作人員進行交流、座談,雙方就當前我盟食鹽市場監管執法、未加碘食鹽監管、整頓規范食鹽市場秩序等共同關注的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就下一步繼續聯合在全盟范圍內開展食鹽市場聯合檢查專項行動事宜達成共識,聯合印發了《全盟食鹽市場聯合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烏蘭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食鹽批發、零售、使用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重點對企業進貨查驗制度、食鹽存儲、采購臺賬建立和索證索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全盟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840余人次,檢查食鹽批發企業8家,零售單位430家次,食堂、餐飲服務單位67家次,食品加工用鹽單位19家次,食鹽配送單位2家,對24家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并按時限督促整改完成。
結合“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專項行動,重點督促食鹽經營單位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依法進行備案),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專區專柜銷售、消費提示、清單管理、合法營銷宣傳等要求,全面排查處置風險隱患,切實保障全域全年食用鹽質量安全。
依托“風險管控平臺”扎實開展全面細致的排查梳理,對全盟食鹽批發企業食用鹽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對平臺日常自查堅持不到位,自查不完善的企業進行了重點檢查,截至目前,食鹽批發企業主體入駐率、自查率、監督檢查率均達到100%。按照《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督促本級監管人員和經營者應用內蒙古風控平臺功能模塊,按照既定流程要求,執行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和企業 “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任務,將企業日自查表、周排查報告、月調度會議紀要等相關記錄、報表上傳風控平臺。